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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清單所列的藥物 (RLD)

引用所列藥物 (RLD) 是到的新的泛型版本進行比較,表明他們是等效核准的藥物產品。尋求的市場一般相當於必須引用引用所列藥物在其縮寫新藥物中的應用 (安達) 批准的藥物公司。通過將單個引用所列藥物指定為標準的所有泛型版本必須被顯示為等效性,FDA 的希望,以避免可能的非專利藥品和其品牌名稱對應的顯著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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